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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索引号 : 011337127/2022-36360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名       称: 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21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咸编发〔2011〕19号)、《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咸编发〔2011〕32号)和《市编委关于设立市创业指导中心的批复》(咸编发〔2013〕27号)规定,保留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副县级,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20个,其中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参公编制人数18人、市创业指导中心全额事业编制2人,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就业指导科、就业培训科、失业保险科;下设2个事业单位:咸宁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咸宁市创业指导中心。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并组织落实全市就业工作规划和促进就业扶持创业相关政策的落实,承担全市就业、创业、失业和失业保险等方面的数据统计、上报、综合分析工作;

2.负责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创业贷款、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劳动保障事务等服务工作;

3.负责协调各部门就业创业工作,收集并发布就业创业及培训信息,组建创业服务和培训等专家团队,建立创业项目库;

4.负责城乡公共就业信息网络体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城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做好“创业型城市”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

5.负责就业训练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培训基地等就业服务实体的建设和管理;

6.负责编制就业资金预决算,按规定对就业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进行审核;

7.落实失业调控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全市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和市本级失业保险业务;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共计9张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和《咸宁市财政局市直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咸财库发【2012】329号)等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的编制实行综合决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决算中。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1)总收入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2602.96万元,比2020年减少1411.18万元,下降35.16%,主要为项目收入减少,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569.24万元,比2020年减少1154.96万元,下降31.01%,主要为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收入减少;其他收入33.72万元,比2020年减少256.21万元,下降88.37%,主要为2021年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和上级往来资金(失业动态监测经费)相比上年明显减少,年初结转和结余100.5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622.45万元;年末收支和结余81.1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69.24万元,比2020年减少1154.96万元,下降31.01%,主要为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收入减少。

2、支出情况

(1)总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合计2622.45万元,比2020年减少1362.53万元,下降34.19%,主要为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5.26万元,比2020年减少41.16万元,下降13.43%,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有一人退休,二是部分2021年的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在2022年度发放;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3万元,比2020年减少16.21万元,下降86.96%,主要原因为2021年退休人员统筹待遇在2022年度预发;商品和服务支出41.7万元,比2020年增加13.14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一是办公楼层改造费增加;二是购置了6台电脑误做了费用增加,2022年已调账;三是参加了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项目支出2313.07万元,比2020年减少1318.29万元,下降36.3%;主要为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减少;年末结转结余81.1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88.73万元,比2020年减少1106.45万元,下降29.94%,主要一是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减少;二是2021年有一人退休及2021年退休人员统筹待遇在2022年度预发。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7万元,其中:办公费5.11万元、印刷费1.38万元、电费0.17万元、邮电费1.54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1.81万元、维修(护)费3.5万元、会议费0.19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劳务费0.8万元、福利费1.92万元、工会经费2.24万元、其他交通费9.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36.02万元增长15.77%,比2020年机关运行费28.56万元增长4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办公楼层改造费增加,二是购置了6台电脑误做了费用增加,2022年已调账,三是参加了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6万元,主要是购置了6台国产电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购置了22台打印机及购买办公耗材等。比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增加了12.56万元,增长6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置了6台国产电脑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购置了22台打印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0.73万元(预算数为1.8万元),比上年增长73.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0.73万元,公务接待48人次。较2020年决算0.42万元增长0.31万元。增长的原因是省局、兄弟市州、外省考察团等来我市调研活动增加。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2021年无公务用车。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无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

(七)2021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0个。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社会保险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50万元,执行数为1520.57万元,完成预算98.1%。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享受补贴人数达2685人,改善用工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的规定,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实施过程中采取监管制,确保资金安全。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建设总目标、阶段性重点工作不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逻辑不明晰。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各项内容逻辑梳理,制定项目整体规划。二是加大项目经费监管力度,提高项目年度产出效率性。三是完善项目成果共享机制,注重项目绩效统计、分析,提升项目绩效管理水平。

(2)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10万元,执行数为477.98万元,完成预算67.32%。

主要产出和效益:享受补贴人数达315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实施单位预算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项目建设总目标、阶段性重点工作不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逻辑不明晰。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可根据公益性岗位补贴服务工作发展趋势合理编制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预算。二是项目组织管理单位应建立并完善项目绩效考评制度,强化监督。三是加强项目各项内容逻辑梳理,制定项目整体规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扶贫资金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就业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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