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第05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11337127/2019-0934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 对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第0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8-22 16:47:00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养老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居民的养老工作,农村居民养老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
一、政府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实行补贴。2015年7月,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5〕41号)。根据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设定每年100元—2000元共12个档次,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集体补贴是村集体给予的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员给予补助;政府补贴是省和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助标准根据选择的缴费档次不同分别按30元/年、45元/年、60元/年进行补贴。2018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3.32万人,养老保险费收入78493万元;领取养老金人数33.6万人,基础养老金支出43711万元。同时,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参保人员缴费补贴、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补助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8年个人缴费政府资助补贴1378万元。
二、国家、省正在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2018年9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出台《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43号)文件,从2018年1月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3元。
三、城乡居民可自由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5年9月,省人社厅出台了《关于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和凯发k8娱乐官方网址备用线路的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鄂人社发〔2015〕38号)。根据文件规定,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在校学生除外),也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其他社会保障。为解决农村居民养老问题,市民政部门也出台了政策。一是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城镇孤老试行政府兜底,进社会福利院供养;二是各地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对农村老人进行照理;三是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困难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按不低于当地月低保标准的20%比例增发补助金。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的,体现的是“多缴长缴多得”激励机制。目前,城乡居民可通过选择较高标准缴费档次或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方式,提高养老待遇水平。同时,在市级层面是没有养老保险政策制定权的,只能由国家和省出台养老保险政策。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对农村居民养老方面的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向国家、省献言献策,为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有效解决城乡居民养老问题做出更大努力。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