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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人社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22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2020年7月1日起实行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不能跨缴费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养老保险费)。根据省人社厅相关通知就补缴相关政策和业务解读如下。

1.为什么2020年7月1日以后灵活就业人员不能以补缴的形式缴纳养老保险费?

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补缴的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滞纳金。灵活就业人员以补缴的形式缴纳养老保险费,不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按时足额缴费的要求。因此,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人员,应当按照缴费年度(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按时缴费。因个人原因自行中断的缴费年限,不能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进行补缴。

2.2020年7月1日前,灵活就业人员能不能补缴中断的养老保险费?

考虑到跨缴费年度补缴费政策执行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从现在到2020年6月30日之前,可以补缴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20年7月1日起,将不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跨缴费年度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业务。

3.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是多少? 

灵活就业人员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补缴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分为九个档次,分别按照省定缴费基数标准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设定,月缴费额分别为540元、630元、720元、810元、900元、1350元、1800元、2250元和2700元,由个人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4.如何查询中断缴费情况?

可通过三种渠道查询:一是访问咸宁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111.179.38.18/xnrswt/index.jhtml);二是关注“湖北12333”、 “咸宁人社微信公众号,进入相关栏目,经实名制注册后查询;三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综合窗口查询。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山县、崇阳县、通城县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查询。

5.在查询个人参保缴费时,如发现个人基本信息有出入的怎么办?

咸宁市市直参保人员发现个人身份证号码为15位、业务系统名字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等问题,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含曾用名)、养老保险手册、个人档案等,到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综合业务窗口维护信息,服务窗口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审核后更正。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山县、崇阳县、通城县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6.灵活就业人员从2020年7月1日起怎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020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需按缴费年度按时缴纳,不能补缴已中断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如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只能缴纳2020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补缴2020年7月1日之前任何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7.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后有什么影响?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后,其前后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在计算退休养老金待遇时,中断的年限予以扣除。退休养老金待遇取决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多少。

8.如何办理中断缴费补缴手续?

咸宁市市直参保人员持个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如需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件),到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服务区社保综合业务窗口,打印认定单,持认定单在市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缴费。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山县、崇阳县、通城县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补缴手续。

9.中断缴费对本人退休养老金待遇影响大吗?

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养老金待遇会越高,退休养老金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的的幅度也会更大。自2016年起,国家大幅度提升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多缴费增加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积累额,提高了个人账户养老金。因此,在2020年6月30日以前,补缴原来中断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十分有必要。

10.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交了?

按照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达15年及以上的,可以按月享受退休养老金的待遇。但是,缴费年限满15年只是法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并不代表缴满15年就不用缴了。中断缴费后,缴费年限缩短,个人账户积累额减少,况且现行养老金调整机制中的挂钩调整与本人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挂钩,会导致退休后养老金水平的下降。为确保退休时能享受到较好的养老社会保障,参保人员应持续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不间断缴费,直到退休。

11.未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参保手续,能否补缴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劳动年龄段的城乡居民(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校学生除外),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持身份证和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即可到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综合业务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不得违规往前追溯补缴首次参保前的养老保险费。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山县、崇阳县、通城县城镇职工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缴费。 

12.一次性或累计补缴超过35个月怎么办理?

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规定,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时应提供相关补缴的法律文书。

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或累计补缴超过35个月在办理转出时,无法提供相关法律文书,转入地将不予接收。

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如果需要补缴超过35个月的,应由本人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承诺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时,转入地不予接收时予以退费的处理办法。这个政策目前对转入转出的要求都是一致的。

13.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没有参保缴费记录的人员,是否可以采取一次性缴费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因此,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没有参保缴费记录的人员不能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参加养老保险。

政策咨询电话:0715-8235965、0715-823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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